Web 內容盜竊是壞的但你認為的那樣糟糕嗎?
神話 1。Web 內容盜竊及其他互聯網版權侵犯行為很難推行。
至少書面內容搜尋引擎使互聯網版權侵犯更易於查找和追求比列印的侵犯。
它是非常容易採取強制性行動打擊侵犯版權者。它將是浪費錢在大多數情況下,轉到律政司。只是檔 DMCA (數位千年版權法案) 投訴與谷歌、 雅虎、 MSN、 其他搜尋引擎,任何廣告軟體,該網站的一部分,和/或網站的主機。我只被提出申訴與雅虎隔一天。他們在兩天內作出答覆。
神話 2。搜尋引擎造成內容盜竊案受害人重複內容罰款。
在主要的搜尋引擎跨不同的網站 ; 重複的工作沒有重複的內容處罰只對在同一網站複製的內容。
如果有重複的內容刑罰為內容的共用整個網站,分發給其他網站的內容將不是這種受歡迎的網站推廣戰術。搜索"機密的書面商業網站主頁上,"我文章之一,你會看到它就數以百計的網站 — — 沒有人摘牌。
神話 3。Web 內容盜竊完全摧毀了線民對您的網站的價值。
Web 內容盜竊侵蝕了信任的網頁上的連結。但它不會完全毀了你的網站。Web 是如此廣闊,甚至對數百個網站有您的內容並不意味著人們會找到您的網站,原創性,而並不值得參觀。只是看看任何新聞網站中有多少是"重複內容"newswire 文章的形式。
總之,web 內容盜竊是壞的但它不是網路--結束,即除非人們讓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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