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介紹下 DDA (殘疾歧視法 》),以確保網站是盲人和已禁用的使用者可以訪問的新法例的普遍猜測。嘗試查找有關它在互聯網上的特定資訊,很可能你會出空交。
RNIB (皇家盲人國民研究所) 和剛果民主共和國 (殘障人權利委員會) DDA (殘疾歧視法 》) 和可訪問的網站,最著名的宣導者的兩個有沒有有關法律和網站特別需要做符合法律要求的特定資訊。
所以,法律是否什麼狀態呢?
殘疾歧視法 》 第三部分是指貨物、 設施和服務的提供。守則特別提到的網站,可以從剛果民主共和國網站 (http://www.drc-gb.org/open4all/law/Code%20of%20Practice.pdf 676 kb) 完整下載。
則此 175 頁文檔中的有關使用引號:
2.2 (p7):"行為違法歧視殘疾人士,拒絕提供的任何服務,它向市民提供的服務提供者。"
4.7 (p39):"從 1999 年 10 月 1 日的服務提供者必須採取合理步驟,改變的做法,使它不合理地難弱能人士,使其服務的使用。"
2.13 — — 2.17 (p11-13):"什麼服務受行為?一家航空公司,在其網站上的市民提供預訂的機票和預訂服務。這是提供的服務,是該法。"
5.23 (p71):"為有視覺障礙的人,輔助器材或服務,它可能為確保服務能提供合理的範圍可能包括 … … 可訪問網站。"
5.26 (p68):"聽力殘疾人士,輔助器材或服務,它可能為確保服務能提供合理的範圍可能包括 … … 可訪問網站。"法律何時生效?
人們普遍認為在今年的最後部分 DDA 生效 10 將實施新法律。最後這項法例其實指的是不必考慮永久物理調整他們的樓宇服務提供者和不相關互聯網的任何方式。
1999 年 10 月 1 日 (http://www.drc-gb.org/open4all/law/code.asp) 可訪問網站關於法律生效,這部分的行為守則發表于 2002 年 5 月 27 日 (http://www.hmso.gov.uk/si/si2002/20020720.htm)。這意味著大部分網站已經違反法律。
你可以被起訴嗎?
嗯,很可能。RNIB 聲稱他們已經考慮了一批法律案件對機構對他們的網站。當他們引發下 DDA 網站的可訪問性問題時,公司通常有作必要的更改,而不是面對法律行動的前景。
剛果民主共和國已出版他們從 1000年網站他們正式調查的調查結果。(http://www.drc-gb.org/publicationsandreports/2.pdf)。如果您的網站包括了你將不得不開始思考使其在不遠的將來所有的 web 使用者訪問。
您需要遵守?
人們普遍認為,如果或也許更恰當地時,一案作出了法庭 W3C 協助工具指南將用於評估一個網站的可訪問性,並最終決定案件的結果。W3C 是互聯網的監管機構,可以在 http://www.w3.org/TR/WAI-WEBCONTENT/full-checklist.html 找到其 web 協助工具指南。
為了進一步複雜的是,W3C 提供了三個不同級別的法規遵從性。優先順序 1 準則,(這必須根據 W3C 滿足) 幾乎肯定會應堅持的。優先順序 2 準則 (這應該是滿意和歐盟建議級別的法規遵從性 (http://www.disabilityworld.org/09-10_02/access/internetaccess.shtml) 或意願的某些部分可能還需要太應堅持的。
法院也毫無疑問會從澳洲個案的結果在 2000 年,當一個盲人成功起訴悉尼奧運會組委會他們無法訪問的網站 (http://www.contenu.nu/socog.html) 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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