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已经为人们开辟了全新的途径自由:信息,思想和能力实现匿名性,同时仍然活跃在社区的自由。这种自由已经被锁存到由互联网用户群大的比例,并引发了更为自由的愿望。这反过来又导致了'互联网灰色地带',那些'人'是但不完全是法律上正确的小事情。有几个例子是Abandonware,MP3下载,warez的以及和他们一样。
Abandonware适用于那些被'抛弃'了原来的开发商的游戏的标签。标准规则已成为游戏,如果超过4岁,不再免费的报价,或者如果开发商已经关闭,因此游戏不再支持,那么它就可以被称为Abandonware和自由分发。一些开发商心甘情愿地释放到公共决策合法Abandonware域,但他们的地标示其产品的大量旧软件产品在技术上免费供市民查阅。该许可证是由一个人仍然拥有自己的软件产品的分配就可能伤害他们的协议的有效性。
Abandonware证明通过保存在一个'活'的方式游戏历史本身。它允许人们玩游戏,他们曾经相爱后不久他们可以购买。在许多情况下,寻找老游戏唯一的希望是拖网跨特定标题降临渺茫二手商店,如eBay网上商店。有时,当你终于得到了旧软件在电脑上留下了一个漂亮的盒子,但没有更接近实际玩游戏的你,根本不会运行举行。我已经购买的老游戏,然后从因特网上下载了一个副本,这样我可以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事实,旧的磁盘损坏或错误的类型(我没有一5 1 / 4的若干倍“软盘驱动器在我的电脑更多的...).
ES是对拖网跨特定标题降临渺茫二手商店,如eBay网上商店。有时,当你终于得到了旧软件在电脑上留下了一个漂亮的盒子,但没有更接近实际玩游戏的你,根本不会运行举行。我已经购买的老游戏,然后从因特网上下载了一个副本,这样我可以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事实,旧的磁盘损坏或错误的类型(我没有一5 1 / 4的若干倍“软盘驱动器在我的电脑更多的...).MP3下载有一个不那么值得尊敬的意识形态。简单地说,人们希望他们的免费音乐下载等。有人说,没有人的活动造成,而下载过程不产生负面影响的艺术家的利润。可以肯定地说谁?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了RIAA的网站关闭,我无法找到任何收入的金额估计丢失,由于盗版音乐的准确数字。我相信,这是估计1997年约50亿美元,这是确保有更多的宽带时代的到来。然而,这些数字是不准确的说是高度。对他们的标准参数,一个说法是荒谬的最佳“我是不是买的CD反正所以他们没有失去任何钱我下载IT规划”。下载的电影场景几乎是相同的。我不打算这样或那样的摆动在这里,但我会说,我能想到的几部电影,并没有收到来自联营公司的矿井数量的票房收入后,他们已经得到体验电影前发布日期。对薄膜的质量几乎偷辩护,但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互联网社区得到兴奋起来了在互联网上声称权的公司(这是奇数...公司声称他们的合法权益而被视为邪恶的人企图非法断言他们认为应该是他们的权利是好的力量见过... ),但简单的事实是,它损害了公司允许其牌照盗窃被忽视。在Abandonware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公司知道他们的产品被非法散发,但并没有关于它然后通过特定的牌照可能会丢失的版权。由于失去的营收各种形式的盗版行为是令人惊讶的是,损害了公司。
我相信,这是估计1997年约50亿美元,这是确保有更多的宽带时代的到来。然而,这些数字是不准确的说是高度。对他们的标准参数,一个说法是荒谬的最佳“我是不是买的CD反正所以他们没有失去任何钱我下载IT规划”。下载的电影场景几乎是相同的。我不打算这样或那样的摆动在这里,但我会说,我能想到的几部电影,并没有收到来自联营公司的矿井数量的票房收入后,他们已经得到体验电影前发布日期。对薄膜的质量几乎偷辩护,但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互联网社区得到兴奋起来了在互联网上声称权的公司(这是奇数...公司声称他们的合法权益而被视为邪恶的人企图非法断言他们认为应该是他们的权利是好的力量见过... ),但简单的事实是,它损害了公司允许其牌照盗窃被忽视。在Abandonware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公司知道他们的产品被非法散发,但并没有关于它然后通过特定的牌照可能会丢失的版权。由于失去的营收各种形式的盗版行为是令人惊讶的是,损害了公司。
我认为这是不幸的是,互联网提供的自由已经导致这种虐待,但我可以看到双方的论点的有效性。公司希望和应该得到的服务也提供他们的收入。 Abandonware侵犯了公司的版权,并可能导致他们失去他们的牌照,如果他们不下来追捕罪犯。另一方面,消费者必须支付的产品,有时候,那是经常的盗版率上升,这是对价格的不断增加,整个事情指责指责越来越成为一个恶性循环陡的价格。光盘是非常昂贵的,如果你只想要在CD,这就是网上音乐商店可以开始发挥作用的一个或两首歌曲。在那里你可以购买一首歌曲的许可证相对便宜,而无需支付整个光盘,你不特别想要(和他们有增加的钱有上升的可能性作出回的艺术家是谁创造了很多东西音乐作为反对法团分发)。
我想在最后每个人都有发表关于他们之间的'道德上正确'和'法律上正确'的概念纳入自己的决定。我个人来说,我喜欢站在一点点接近'法律上正确'比大多数。这是我的经验是'道德'倾向于改变和扭曲了很多早于法律的存在,并为更好地并非总是如此。如果我们约束自己在互联网上不会那么也许当局认为有必要试图抑制我们。津津乐道的自由,是在互联网等许多实际上可能只有一点点自我控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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